材料一:
材料二:清朝沿用明朝的政治制度,内阁仍然是政府的中枢机构。但因受清朝建立并保留下来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制约,权力有限,使皇帝集权受到较大影响……后来,清朝统治者对中央中枢机构进行了改组。
材料一: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太祖《皇明祖训•祖训首章》
材料二:机务及用兵皆军机大臣承旨,天子无日不与(军机)大臣相见,无论宦寺(宦官)不得参,即承旨诸臣(军机大臣)亦只供传达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也。
——《清史稿•军机大臣年序表》
军机处为清代所独创,对清代政治产生过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的设立与雍正初清廷向西北用兵有密切关系⋯⋯军机处地处内廷,直接听命于皇帝,随时承旨,随时草诏办理,发出的诏旨不通过内阁,而是交兵部直接发出,称为“廷寄”……成为皇帝加强统治的得力工具。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封建专制统治已经发展到顶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主要中央机构
作用
中央权力的归属
清初
议政王大臣会议
康熙年间
南书房
雍正年间
军机处
材料一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明太祖实录》
材料二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废除行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 个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 另设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设都指挥使司,掌管地方军政。 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辖于中央相关部门。
——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