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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国书——咨文
材料一 秦汉时期对文书传发、保管的各个环节都有严密的法令规定。官署都有专门吏员收发登录文书,并按法令规定对文书建立副本存档、待查,像“兰台令第卅三”就是收发簿上的编号。秦之“书府”、汉之“石渠阁”都是重要的档案馆。这些档案传承着历朝的典章制度和政治经验,《论衡•别通》记载“萧何(西汉丞相)入秦,收拾文书。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
古罗马时期,罗马法规定只有具有法人地位的个人和机构才有权力建立档案馆。当时由专门的司书和档案员负责整理保管,对档案分类登记、编订册号、张号和目录。很多档案被收录进入城市法典之中,官员经常利用档案审理案件,或者利用国家收支帐目档案处理财政问题。档案工作者被誉为“城市的卫士”。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及《中国大百科全书》等
材料二《北京条约》签订之后,咸丰帝仍拒绝英法公使向其进递国书(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在近代也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其谕旨曰:“此次夷务步步不得手,至令夷酋面见朕弟已属不成事体,若复任其肆行无忌,我大清尚有人耶?”
1901年,《辛丑条约》的附件十九中规定:外国使臣递交国书时,清帝须派高于王公规格的轿子往来使馆迎送,同时派军队保护;清帝款宴各国使臣应在皇宫大殿内举行。1902年,光绪皇帝按规定程序接受了各国使节递交的国书。
材料三 美国总统发表国情咨文的传统可追溯到1790年。那一年华盛顿按宪法要求发表了当时被称作“年度咨文“的报告。宪法第二条第三节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报告国情,并将他认为必要和适宜的议案提交国会审议”。华盛顿及其继任约翰•亚当斯是按照独立前在英国国王统治时期的方式,通过盛大隆重的礼仪亲自发表国情咨文演说。但是,第三任总统杰斐逊感到这种过分的排场与新生的民主共和国极不相称。他讥讽地称这种做法为“御座上的演说”,并以呈送书面咨文的形式取代亲自演说。
——《美国总统发表国情咨文的历史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