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1684年,清政府设置台湾府,下设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沿海人民大量移居台湾,改变了台湾地旷人稀、劳动力缺乏的状况。从17世纪晚期到19世纪初,台湾的汉族人口从原来的20万增加到200万。大陆移民和当地居民共同劳动,大大促进了台湾的开发。
材料三:在统治多民族大一统国家方面,清朝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清朝在中央设有专门负责边疆民族事务管理的机构理藩院。前代的类似机构通常为礼部下属,而清朝的理藩院直接受皇帝领导。出于统治边疆民族地区的需要,清廷大力推行民族立法工作。嘉庆年间,修成《理藩院则例》,这是一部适用于各个边疆民族地区、具有普遍意义的民族法规。此外,清廷也针对不同边疆地区领布了一些区域性立法,例如:《回疆则例》、《西藏善后章程》、等多部法规。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第四卷
材料四:清代边疆民族治理政策的总框架是“因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因其地域的广阔性,决定清代边疆政策内涵的多样性……在西藏和西南地区,又根据当地政治、历史、民族特点实行不同的措施。
——摘编自马大正《略论清代边疆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