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在服务大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至1952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主要围绕没收官僚资本、清查敌伪财产、扶持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新登记发证、协调公私关系、严格规范经营范围、稳定市场物价等方面展开。1953年至1956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登记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对在流通领域中从事粮、棉、油、布等重要行业经营活动的私营企业,停止办理开业登记;对其他一些私营工商业和在整顿中不合格的企业,在登记机关的指导下,进行了关、迁、并、转。1978年以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逐步恢复。2013年12月,《公司法》再次修订,废除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取消了验资要求和证明。由于放宽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国内有的地方出现了“1元公司”和将新注册企业的出资年限设定为100年的现象。
——摘编自施天涛《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解读与辨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