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也关乎家庭的幸福和睦,关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更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该法把家庭教育放在法律高度去认识,把“家事”变成了“国事”,着力解决当前阶段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教育问题。该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立法”是对人口结构转变时期的积极应对之举,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这项举措必将推动中国社会中的家庭教育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