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约翰·加尔文(JeanCalvin,1509—1564),欧洲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加尔文宗创始人。1536年,加尔文发表了著名的《基督教原理》。他综合了德国和瑞士宗教改革的理论成果,对新教的信仰作了最为明白、严谨的说明,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理论。加尔文说:“我们把上帝的永恒教导称为预定,他以此预定他愿意为每个人所做的事。”强调上帝和《圣经》是唯一的权威。他还认为“上帝在我们的一切工作生活活动中欣赏着我们每一个人,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工作是庸俗、卑污的,所有的工作都是伟大的、有价值的。一切适当的工作都有荣耀上帝的价值。”他还提出,教职人员不能由某一个人的权威来委任,应以教徒投票的方式选举,要从世俗教徒中选举教会管理人员,由教士代表会议管理宗教事务。

——整理自李会军、王罡《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加尔文新教伦理的内容。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加尔文新教伦理的意义。
【考点】
宗教改革;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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