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就在今年的4月1日,在“海空卫士”王伟烈士壮烈牺牲20周年的日子,有一名王姓男性公民在微信群聊中辱骂烈士王伟、侮辱烈士遗孀。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随后抓获此人,并依法给予刑事拘留。
2020年1月至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方某某从江苏省某地批量采购“三无”口罩进行销售赚取利益,共计销售该批“三无”口罩25万余只,销售金额达24万元左右,非法获利7万余元。经检验,被告人方某某销售的口罩均系不合格产品。2020年2月14日,浙江省仙居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对这一典型案件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市民纷纷点赞这一“打伪”行动,表示法治社会人人都应遵守法律。
材料一:孙某因不满北京民航总医院医生杨某对其母的治疗,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某,致杨某死亡。2020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材料二: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此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医闹”事件,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法
案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妨害安全驾驶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3月3日,嵊州市检察院对何某涉嫌妨害安金驾驶罪一案提起公诉,并提出了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量刑建议。据悉,这是浙江首例以该罪名起诉的案件。
案例中何某的罪名是什么?为什么要将“危害公交安全”的行为入刑?
“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分别属于什么类别的量刑?
[新法速递]
[法律链接]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聚焦案件]
国家安全法第十三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对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说案:“若调查属实,王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提示:如行使权利角度……)
以毛某某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因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行为被奉化区警方抓获。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三百万元;团伙其他成员也受到相应处罚。对这一典型案件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市民纷纷点赞“扫黑除恶”行动,表示法治社会人人都应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