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
朱光潜
就人类诗歌的起源而论,历史学与考古学的证据远不如人类学与社会学的证据重要,因为前者以远古诗歌为对象,渺茫难稽;后者以现代歌谣为对象,确凿可凭。但从这两方面的证据看,诗歌与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而且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
古希腊的诗歌、音乐、舞蹈三种艺术都起源于酒神祭典。在祭典中,主祭者和信徒们披戴葡萄及各种植物枝叶,狂歌曼舞,助以竖琴等各种乐器。从这祭典的歌舞中后来演出颂神的抒情诗,再后来演为悲剧及喜剧。这是歌、乐、舞同源的最早证据。
近代西方学者对于非洲、澳洲土著的研究,以及中国学者对于边疆民族的研究,所得到的歌、乐、舞同源的证据更多。
澳洲土著的考劳伯芮舞非常有名。这种舞通常在月夜里举行。舞时诸部落集合在树林中一个空场上,场中烧着一大堆柴火。妇女们站在火的一边,每人在膝盖上绑着一块袋鼠皮。指挥者站在她们和火堆的中间,手里执着两条棍棒,他用棍棒一敲,跳舞的男子们就排成行伍,是到场里去跳。这时指挥者一面敲棍棒指挥节奏,一面歌唱一种曲调,声音高低恰与跳舞节奏快慢相应。妇女们不参加跳舞,只形成一种乐队,一面敲着膝上的袋鼠皮,一面拖着嗓子随着舞的节奏歌唱。
此外澳洲土著还盛行各种模仿舞。舞时他们穿戴羽毛和兽皮做的装饰,模仿鸟兽的姿态和动作以及恋爱和战斗的情节。舞者尽是男子,做着狂热的姿势,唱着狂热的歌调。从这种模仿舞我们可以看到原始歌舞是充分表现内在情感的。
原始人类唱歌就必跳舞,跳舞就必唱歌。《诗经》的“颂”原训“舞容”。颂诗是歌舞的混合,痕迹也很显然。汉魏《乐府》有《鼓吹》《横吹》《清商》等篇名,都是以乐调命名诗篇。这些事实都证明诗歌、音乐、舞蹈在中国古代原来也是一种混合的艺术。
这三种艺术中分立最早的大概是舞蹈。《诗经》的诗大半都有乐,但有舞的除《颂》之外似乎不多。《颂》的舞已经过朝廷乐官的形式化,不复是原始舞蹈的面目。汉人《乐府》,诗词仍与乐调相伴,“舞曲歌词”则独立自成一类。就诗与乐的关系说,中国旧有“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的分别。“徒歌”完全在人声中见出音乐,“乐歌”则歌声与乐器相应。“徒歌”原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声音的曲折随情感的起伏,与手舞足蹈诸姿势相似;“乐歌”则意识到节奏、音阶的关系,而要把这种关系用乐器的声音表出,对于自然节奏须多少加以形式化。
诗歌、音乐、舞蹈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舞蹈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后来三种艺术分化,每种均仍保存节奏,但于节奏之外,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舞蹈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于是彼此距离就日渐其远了。
(选自《诗论》,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