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设丞相 ②设内朝 ③设御史大夫 ④设司隶校尉
《汉书》灾情记录表
时间
灾情
出处
高祖时期
(前205)六月,关中大饥,米斛万钱,民相食。
《汉书·高帝纪》
武帝时期
(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前119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115年)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
《汉书·武帝纪》
昭帝时期
(前78年)民被水灾,颇匮于食。
《汉书·昭帝纪》
元帝时期
(前48年)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饿死,琅称郡人相食;九月,关东郡国大水,饥,或人相食。(前47年)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前44年关东)仇寒疾疫,夭不终命。(前43年)九月,陨霜杀稼,天下大饥。(前42年)四方饥性。
《汉书·元帝纪》
王养时期
(14年)七月,嫁边大饥,人相食。(18年荆州、扬州)连年久早,百姓饥穷。(琅郁)赤眉力子都、獎崇等以饥钱相聚,起于琅那,转抄掠。(19年)关东饥旱数年。(21年)秋,陨霜杀菽,关东大饥,埴。
(22年)二月,关东人相食,南阳饥荒。
《汉书·王莽传》
概括上表反映的汉代灾情的时空特征,并加以说明。
材料一 司马迁根据汉代经济分布的特点,将全国划分为四大经济区:山东、山西、江南和龙门碣石以北。
——据司马迁《史记》等
材料二 宋人记载“七闽二浙、江之西东,人才之盛,甲于天下”。元朝以来,中央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南北沟通和对南方的管理。明清时期,一些人主张在京畿地区种稻、官方招募南人到北方传播南方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
——摘编自杜新豪、曾雄生《经济重心南移浪潮后的回流——以明清江南肥料技术向北方的流动为中心》
材料一 汉初,郡国并行,郡的权力不算太大,对地方的监察只是由丞相不定期派使者到各地巡察。惠帝时,长安附近的三辅地区,豪强地主、官吏多行不法之事。于是,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曹参请派御史监察三辅郡,部分地区恢复御史监郡制。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丞相遣使分刺各地。文帝还时常亲自派御史到各地巡视,但至武帝以前仍未形成固定的制度。朝廷派出的监察官既有御史,又有丞相史;他们的监察地区亦无固定划分。
材料二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初置部刺史”,正式设置刺史制度。朝廷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监察区),即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阯、朔方。每州派部刺史一人,负责监视州部内之郡县。刺史秩仅六百石,却有权监察二千石的郡守和王国相,后来甚至可以督察诸侯王。这些秩低权重之刺史是皇帝的代表,每年八月巡视郡国,其主要任务是监视地方官和“强宗豪右”。
——材料一、二均摘编自林剑鸣《秦汉史》
材料二: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贾谊《论积贮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