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汉)武帝时期,出于与匈奴战争的需要,朝廷又想以军功爵刺激部队的战斗力,设置了武功爵。武功爵据云共十一级,“一级日造士,二级日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日元戒士,五级日官首,六级日秉铎,七级日千夫,八级日乐脚。九级曰执戎,十级日左庶长,十一级曰军卫”。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如功劳超等,大者可封候,小者可补郎。武功爵也可买卖。由于买爵者多,使之失去应有作用,不久便自行取消。(汉)宣帝以后,赐吏爵日益增多。
——摘编自龚书铎主编《中国社会通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期,按“官有能而禄有功”的原则,废除血缘世袭的贵族制,建立起官僚行政制度。秦至汉初, 秉承法家理念,功与能为官吏升迁任免的主要依据。汉武帝以后,儒生出身的官吏地位上升,官吏个人品行对于引导、教化百姓的功用日益受到重视。 东汉时,士大夫追逐基于德行的“名”,官吏矫情虚伪而无实际才能成为普遍现象, 曹操执政,强调“唯才是举”, 功、 能者优先, “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 西魏北周选任官吏, 突出思想品行的重要性:“凡所求材艺者, 为其可以治民。”强调对官员的品行和政绩考核。“其志行名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者,则去之……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 然所以得之审者, 必由任而试之, 考而察之。”
——摘编自翦伯赞《中国史纲要》
材料二:唐代将品德与任职态度方面的“四善”作为考察官员最重要的内容:“一曰德义有闻, 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同时规定各类职务的最佳业绩标准,称作“最”。 每年考核, 公示结果。 考核分为九等:”一最四善为上上, 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居官饰诈,贪浊存状, 为下下。”“善”是获得薪酬奖励与迅速提升的关键。
——据《新唐书》
曾祖、祖父或父亲任官情况
宰相人数
北宋(71)
南宋(62)
高级官员
20
8
中级官员
15
10
低级官员
12
无官职记录
24
36
上表据学者研究整理而成,反映出两宋时期( )
材料一 察举制强调以德行、才学为主,由丞相、列侯、刺史等官员甄别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考核合格后授予官职……察举制奉行“以德取人”的价值取向,希望实现……为政以德、教民以德,以及由深仁厚泽的君子贤人任官。
——陈荣香、杨月坤《人才选拔应兼顾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
材料二 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经过唐代的发展,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起来。这样,士人可以不经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从而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做官大权的状况。
——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明初开科取士并无南北之分,中期以后有了分地录取的新规定。中央会试首先是南北分卷,后来进一步按南、北、中地域分卷考试,对不同地域考生按比例录取,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才地域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摘编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等
请回答:
材料
南北朝时,士族族谱是选任官员的重要依据。唐朝初年,旧士族虽已没落,但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数家所谓“山东士族”,仍凭借起祖先的影响,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这些家族编写族谱,标榜为华夏“高门”,自诩“家风”优良,相互间通婚。唐初那些以军功起家的大臣,也把能与他们通婚视作荣耀。
唐太宗决心从族谱入手,改变这种状况。他下令修撰全国总谱《氏族志》,不限地域,不分民族渊源,收集当时全国各地具有影响的293个家族,排出等级,但不作为任用官员的依据。编写者受习惯影响,将当时只任六品官的清河人崔民干列为第一等。这让唐太宗颇不高兴,下令:“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于是皇族被列为第一,外戚次之,清河崔氏只排到第三等。当时文武大臣中,不少人的祖先在北朝后期才从草原南迁,也因此跻身“高门”之列。
——摘编自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