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大于 6;⑵小于21;⑶是4的倍数;⑷有因数3。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都叫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如:6=2×3,15=3×5。
利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可以比较简便地求出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如:6和15的公有质因数是3,6独有的质因数是2,15独有的质因数是5。
(6,15)=3
[6,15]=3×2×5=30
12=( )
30=( )
12和30的公有质因数有( ),12独有的质因数是( ),30独有的质因数是( )。
(12.3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