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两宋为科举盛世,取士人数众多。南宋时期,士人受命选官往往“十余年不成一任”,时人有“寒士改官,视为再第”之叹。南宋立国江南,经济文化发达,士人择业更加多元化,除了读书做官,开馆讲学,还可以做胥吏、做师,“医卜、星相、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摘编自(南宋)袁采《袁氏世范》等

材料二  安徽桐城县的方氏家谱记载了一位明代士人的晚年乡居生活:“晚筑桐川会馆,从游者益众。于是酌礼俗之宜,定丧祭诸议,正人伦而易风俗。公虽负重望,而家居不交世事,值岁饥,籴谷为食以赈,上书有司,劝修预备仓,行常平法,至今赖其利。”

——摘编自光绪《桐城桂林方氏家谱》

(1) 根据材料一,概括南宋士人择业多元化的原因。
(2) 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明士人在乡村社会的表现,并简析其影响。
【考点】
宋元时期的社会变化; 中国古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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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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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里制度是古代中国的“治国之基”。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问题。

材料一

大约抄写于秦灭六国前的秦简《法律问答》记载,里典(里正)和里老共同负责里中的户口,赋税和治安。其中,里典被称为“率敖”,指乡里豪强财力、能得众人拥戴之人。最迟抄写于秦灭六国前后且晚于《法律答问》的秦简《尉卒律》规定,“置典、老,必里相谁(推)”,且典、老由里中年长无爵者担任。

    ——摘编自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治理》等

材料二

晚清宝坻县档案显示,县级以下的乡保是个关键人物,每个乡保平均管理二十余个村庄的赋税征收和司法事务。他们是不带薪的准官员,由地方提名,经国家批准确认。乡保一般按自己的意图行事。他们处在国家与社会的交汇点上,具有两副面孔。

    ——摘编自黄宗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

材料三

《周礼》云:“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比、联等都是在血缘性聚落或居住区内编排的地域性组织。历代乡里制度,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声称遵从《周礼》确立的乡里制度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鲁西奇《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研究》

(1) 指出材料一所体现的秦乡里制度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2) 分析材料二中乡保的“两副面孔”。
(3) 综合上述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的特点。
材料分析题 普通
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基层治理实行的是“士绅之治”,乡村的实际权力掌握在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手里。士绅们具有公共地位,负责地方事务,其地位则是被其所管辖的乡民所授权的。乡绅必须要对乡民负责,接受乡民监督,一切行为举止要考虑公共舆论和道德习俗的影响,不得任性而为。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士绅的角色类似于政府在地方管理的角色,但作为地方的代理者和维护者,在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其维护的是地方的利益,而不是国家政权的地方代理人。士绅虽也必须受国家管制,但其自身活动空间较大,比如,在维护地方利益方面,其可以与地方衙门进行交涉。

——摘编自秦德君毛光霞《中国古代“乡绅之治”:治理逻辑与现代蕴意一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非行政化启示》

材料二  近代以来,国家面临治理任务日益繁多,控制乡村显得更加重要。于是,政府逐渐重视起对基层的治理,原来乡村自治的界限被国家打破,基层政权日益官僚化,统一编制,基层政权的代理人由国家指派和管理。一方面,国家权力也因此通过多种途径渗入乡村社会,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得到加强,地方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造成的地方团体化也被打破。另一方面,这种变化也打破了“双轨政治”的平衡,使国家有力量剥削乡村,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地方基层治理被严重破坏。

——摘编自王德成《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沿革及当代转型》

材料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商品化经济程度不断加深,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地位的变化,中国基层组织逐渐形成了以街道党委为领导核心、以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的治理模式,逐渐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着力补齐农村基层社会建设短板。通过加强“街道办事处一居委会”体制,使国家政权的力量在城市基层不断得以强化,街道的行政组织机制也不断完善,居委会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的“行政细胞”,行政能力与行政资源得到增强和提升。

——摘编自吴晓霞《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演进线索和内在逻辑》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城乡基层治理的特点。
(2)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近代基层治理转型的因素。
(3) 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经验。
材料分析题 普通
3.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程元通控告棚民案

乾隆朝后期及嘉庆朝,大批异籍农民涌入安徽等地,就山搭棚,垦荒为生,被称为棚民。乾隆五十九年,安徽徽州休宁程氏的一些族人私下将山场租给棚民种苞谷。随着开种山场规模扩大,部分族人与棚民发生纠纷并持续多年,遂于嘉庆十二年以族长程元通名义派程怡仁到都察院控告棚民。

程氏状词

“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泄,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该棚匪千百成群,实为地方之患”

嘉庆上谕

“或设立禁约,责令逐渐迁移,或勘定界址,就地妥为安插,不致无籍之徒愈聚愈多,日久为害地方,亦不至驱逐过骤,激成事端。……以期永杜争端,辑宁民业为要。”

地方处理意见

酌断山主退还部分租价银,“方会中等遵即拆棚领银,挈属回籍”。其他棚民,或“酌定章程,分年饬令退山”或“呈明入籍,照旧编甲"。程怡仁“照虚捏情节混供……杖九十,徒二年半。据供母老丁单,斥县查明照例办理”。其他人等,按律处理。嗣后,禁“山场混召异籍之人搭棚开垦”,“严定专条,有犯从重科罪”,令各族长、祠长“勒石公祠中,俾共知警惕”。

——摘编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徵浙江棚民史料》

(1) 该案主要是由哪些矛盾引发的?
(2) 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当时社会治理的哪些特点?
材料分析题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