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重申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如议会定期召开、议员享有讨论国事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征税权属于议会、国民可以自由请愿等。还规定,国王不经议会许可,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不得征收捐税。
材料二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总统、国会与最高法院及其相关机构各司其职, 相互制衡; 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分享权力。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并负其责任, 司法独立。
材料三 1789年8月, 制宪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宣告了人权、法治、自由、分权、平等和保护私有财产等基本原则。
拿破仑主持制定了民法典, 名为《拿破仑法典》,体现了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上述材料均摘编自统编版初中历史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