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法德关系与欧洲一体化】
材料一 法德1870—1970百年大事记(部分)
1870年,普鲁士取得普法战争胜利,法兰西第二帝国灭亡。德国完成统一。
1871年,法德正式签订《法兰克福和约》,和约规定:法国赔款50亿法郎,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东部。
1914-1918年,一战期间,德法分别加入同盟国集团和协约国集团作战,德国最终战败
1919年,巴黎和会,法国主张最大限度削弱德国,德国被迫签订苛刻的《凡尔赛和约》。
1939-1945年,二战期间,德国闪击法国,法国败降,但德国在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打击下最终战败。
1949年,第一次柏林危机导致德国分裂为“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
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等西欧六国签订《巴黎条约》,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1963年,法国和联邦德国签订《法德友好条约》
材料二 1950年5月,法国外交部长舒曼提出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计划,主张以法国和联邦德国煤钢工业为基础,把西欧各国的煤钢工业部门联合起来,由一个超国家的高级机构共同管理“联营”。“舒曼计划”立即得到了德国的赞同和接受。1958年9月,法国总统戴高乐与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举行会谈,表示加强法德合作,建立统一的欧洲是绝对必要的。1963年1月,双方签订了《德法友好合作条约》。这标志着法德两国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了和解的制度框架。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六国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诞生。
——摘编自熊光清《百年宿敌法德和解与欧洲一体化的当前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