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朝彻底废除了周朝的分封制度,全国共设36郡,后来陆续增设至40余郡,郡下设县。郡、县主要官员均由朝廷任免,他们通过自战国沿用下来的“上计”制度接受中央考核。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西周时的分封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每个王国领有三四郡、五六郡不等。除了诸侯王以外、刘邦又分封萧何、张良等一百多位功臣为列侯,建立侯国,这些侯国的地位与县相当,但直属中央。因此,汉代封建只是郡县制的变形,并没有完全回到西周封建的道路上去。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三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中案。“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