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6—17世纪很多人对笼罩在社会生活之上的官方政治意识形态和控制士人思想已经相当反感。随着城市、商业以及印刷技术的发展,知识的传播更加容易,出现大批士人自由讲学的风气,为王阳明学说的蓬勃兴起提供了机会。
王阳明对朱子之学的修正首先是从“心”的重新定义开始的,“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从外面添一分”。按照王阳明的说法,人的心灵自有“良知”,心灵既是道德本身,又是道德的监督者。他还提出“以吾心之是非为是非”,不必以孔丘和朱熹的语录为真理。王阳明良知自律思想架起了道德内化与道德外化的桥梁,高扬了个体的自主性和自律性,从而把人从外在天理的奴性中解放出来。
——摘编自葛兆光《中国思想史》
材料二:马丁·路德主张凭借内心对上帝的信仰就可以得救,无须事功或苦修。这使他最终从“因信称义”引申出“人人皆僧侣”这个直指天主教的革命性原则。因此,路德的“因信称义”的神学思想实现了将灵魂获救的根据从外在的教会向内在的信仰转换,把灵魂得救的钥匙从教会和神职人员手中转移到了每一个拥有真诚信仰的平民信徒心中。
王阳明思想中确实存在着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倾向,但是就其对人的规定以及对所置根其中的社会生活所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而言,又都远远不及欧洲同时期宗教改革运动。
——摘编自黎玉琴《王阳明关于“人的发现”及其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