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下图,回答问题
赋税制度的变化
材料一: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摘编自《旧唐书·食货志上》
材料二: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其应科斛斗①,请据大历十四年见佃青苗地额均税②。夏税六月内纳毕,秋税十一月内纳毕。
——摘编自《唐会要·卷八十三》
注:①斛斗,古代量器,十斗为一斛。②大历十四年,即公元 779年;见佃青苗地,即纳入征租的耕田。
选官制度 | 汉朝 | ①为主 |
曹魏 | 创立② | |
隋唐 | 形成③ | |
赋税制度 | 南北朝 | ④ |
唐朝 | ⑤ | |
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