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庆历新政期间,范仲淹明确提出“精贡举”的主张,要求改革“专以辞赋取士”的科举制。他认为当时的科举制“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在乎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范仲淹的改革之方是让地方“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然后“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墨义之外更通经旨。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
——摘编自范立舟《论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期间的思想倾向》
材料二 在王安石看来,国家兴学办教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用合一的人才,为学为文要有补于世。他主张文武并举,反对“文武异道”,主张既要做到通晓“朝廷礼乐刑政之事”,也要做到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他崇尚朝廷实用的礼法、乐教、刑罚、政令,反对“重章句轻涵义”的“无补之学”。在教学内容选择上,王安石提出:“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校)。”王安石还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要有符合各方面所需人才的稳定来源,要实现这一目标,人才的培养就应以学校为主,而不能以科举为主。
——摘编自朱虹、龙溪虎《千年回眸王安石(四)——举才济世创办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