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发布,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
一是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统一管理,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不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已有数据共享平台的支撑作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二是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权责和范围,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三是推动区域数据协作。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创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合作和利益调节机制,支持东中西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在数据存储、计算、服务等环节开展区域协作,共享数据要素红利。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相加紧建立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
运用系统优化的方法并结合材料,分析中央是如何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