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46年11月15日,国民大会在南京开幕,出席者仅1355人,其中,国民党籍代表855名。因此,人民称这次大会是“党民大会”。“国大”的召开遭到共产党和民盟的一致反对,如周恩来在次日发表声明说:“国民党政府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已于昨天开幕了。这一‘国大’,是违背政协决议与全国民众,而由一党政府单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
——摘编自罗昊《1946年“制宪国大”合法性研究》
材料二 1954年5月底,全国基层选举工作全部结束,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全国各地在21万余个基层选举单位,3.23亿登记选民中进行了基层选举,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66万余名。在此基础上,又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央直辖单位和军队及华侨单位分别选举产生1226名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其中,中共党员668人,占54.48%,党外人士558人,占45.52%。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来制定国家宪法。1954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33次扩大会议。决定于1954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摘编自光明日报出版社《共和国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