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下发了《关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非遗传承实践相关活动的函》。文件指出,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地要依托当地丰富的非遗资源,利用好春节等传统节日重要推动节点,立足人民需求,采取多种形式,确保非遗传承实践活动有序展开。在开展非遗传承实残相关活动中,各地要转变传统思路,依托各级各类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等设施场所,开展龙舞、狮舞、年画、剪纸、灯会、庙会等群体参与性强的非遗项目,鼓励设立非遗产品销售专区,开展非遗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传统工艺进商场、进超市、进场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销售推广传统工艺产品……以多样的形式,丰富的内容,为群众在节日期间提供精彩难忘的文化享受,让群众感受到欢乐、喜庆、祥和的中国年氛围,自觉成为非遗传承实残的弘扬者、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