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1年5月10日印发实施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在基础教育方面要注重补短板,集中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材料二 2023年7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到2025年,13个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各建成至少5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实现零的突破。到2027年,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4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有效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培育一批特色优质普通高中,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县域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服务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