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材料二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创造性提出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大命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明确党的自我革命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由此,自我革命从理论话语向实践探索迈出里程碑式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