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逃离原户籍而出外游食之人)、赘婿、贾人……以適遣戍”,在直抵阴山的地方置“四十四县”,又派遣蒙恬率兵三十万北逐戎狄。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唐朝在总结秦汉边地设置郡县得失的基础上,首创了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羁縻府州制度。唐太宗平定突厥后,再起原地设置羁縻府州,任命异族部落首领为都督或刺史,世袭其职,让其继续统辖本族人民,但必须由中央任命……唐政府在上述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代表中央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都护由汉人担任,中央任命,不能世袭。
——摘编自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