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为适应工业化需要,在1953—1956年间通过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合作经济的途径,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济改革。中国共产党对农民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群众动员,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获得了广大农民的认同和支持。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于1953年12月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根据中国农村的特点,采取了典型示范、分类指导、逐步过渡的办法,合作化运动发展得很顺利。到1955年底,全国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7万个。这段时期,在实践中遵循了自愿互助的原则,利用互助协作的力量来发展生产力,因而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拥护,农村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合作化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材料,运用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相关知识,分析农业合作化运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