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小危害大】
儿童本应受到保护,然而在利益驱使下,部分家长或机构为获得流量,不惜违背法律,伤害儿童、虐待儿童。3岁女孩被父母喂到70斤当吃播赚钱;为了获取流量,网红儿童家长要提前设计好视频内容,引导孩子按自己期望的方式表达展示,甚至为了“拍摄效果”故意丑化孩子形象、泄露孩子隐私等;频繁向学校请假只为让网红孩子参加商业活动……稚嫩的孩童承担着与年龄不符的“责任”。
【防线要筑牢】
遏制炒作“网红儿童”现象,首先需要家长目光长远,不能为一己私利让孩子过早进入成人世界。大众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有使命感,要对不良内容应进行监督举报。然而,网络自媒体广告长久以来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过度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已成了全新的“广告代言”形式。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网络平台要从严把关,一方面严格落实主播准入条件和年龄限制,另一方面严格审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信息和视频内容,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采取封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