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政府中出现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紧张局面:一方是隋唐从北方诸王朝继承下来的制度,一方是于把它们应用于重新统一的帝国中远为复杂的形势的要求。……这是一个使行政程序合理化、简化和效益化的时期,又是行政活动进行法典化和正规化的时期。当时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长治久安怀着信心,致使政治家们都倾向于以全帝国适用的统一制度和社会行为的持久准则来考虑问题。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材料二 中世纪以来的法国法律受到了罗马法的深刻影响,自然法的理念十分流行。启蒙运动时期,一些思想家按照资产阶级的要求对自然法理念进行了重新阐释,并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原则。大革命开始后,在这些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法国先后制订了一些民事法律。但由于时局动荡,统一的法典始终无法编订。拿破仑掌权后,亲自主持民法的立法工作,多次出席相关会议并裁决争议。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实施。此后,《法国民法典》虽经多次修订,但其原则、框架和风格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并被德国、丹麦等国家所吸收。
——叶秋华、洪芥《论<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演进:纪念<法国民法典>编纂二百周年》
材料三 1911年,清政府编纂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在法典结构、原则、制度与内容都与1900年《德国民法典》有诸多相似,是我国第一部近代民法典。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施行,沿袭《大清民律草案》编纂体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引入苏联民法理论,制定民法典。其后经过五次编纂修订,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成立法程序,它在法典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诸多方面都有超越之处。
——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