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鸦片战争后,中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货币竞争渐趋白热化。18世纪下半叶,中国民间自发引进了两种新货币——洋钱(外国机制银元)和私票,开始突破银钱并用的旧币制。因无关“钱法”,清政府循例未加干预。到同治年间,清廷怀疑二者与银贵钱贱有关,命各省督抚讨论对策。但各省督抚不懂金融,奏复都是“听从民便”“勿庸议定章程”。清末新政时期,各省奏请开设官银钱局,发行银钱票,清廷也一概照准。先后有18省开铸银元,15省开铸铜元,22省开设官银钱局。
——摘编自张宁《中国近代“货币竞争”现象论析》
材料二 在抗战开始之际,根据国共两党的协议,法币为市场流通的主币,陕甘宁边区当时流通的苏维埃币则由边区负责收回。后来由于辅币缺乏,陕甘宁边区银行以公营商店——延安光华商店——的名义发行了“元”以下的代价券。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停发八路军的军饷,迫使共产党把目光集中在自力更生发展边区经济方面。1941年1月30日,陕甘宁边区规定边区境内只准使用边币,但对法币跨出根据地的流通还是给予了充分考虑,规定对向外购买边区必要的物资或有正常用途要求兑换法币者,经有关机关或财政厅核准,可向银行兑换法币。
——摘编自汪澄清《货币之战:论抗日根据地的金融稳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