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2024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材料一 下表是《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部分内容。
完善负面清单管理 | 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 |
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 | 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 |
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 | 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 |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 聚焦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十个新业态新领域,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准入机制。 |
材料二 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同时要看到,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完善,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规则标准不明确,准入环境有待优化。在当今市场体系日益复杂、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必须为新业态新领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实现新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激发创新活力。因此,此次中央层面出台《意见》,可谓正当其时、恰逢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