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本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使得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从而改变一些父母“缺位”的社会现象,开启父母“依法带娃”的新时代。
2022年9月1日巴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中发现原、被告12岁的儿子已经没有参加义务教育近一年,当即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向原、被告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针对被告拒不送儿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进行训诫;对原告不能有效制止妻子拒不送其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怠于正确行使监护权、放任适龄儿童辍学的行为进行训诫。
结合材料,从《全民守法》角度分析如何做到“依法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