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41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苏中、苏北等根据地建立起县、区、乡各级农抗会,青年、妇女、职工各种抗敌协会也陆续建立,这些团体团结领导群众进行艰苦的抗日斗争。1942年,敌后根据地开始建立“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的市乡民主制度”,在淮北的7个县参议会共计议员458人中,雇工12人,贫农71人,中农119人,富农70人,地主130人,商民17人,其他39人。
——摘编自杨丹伟《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等
材料二 当前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乡规民约不谋而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一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