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抱着自家小狗在小区散步,路上遇到一只体型较大且无人看管的黑狗一直盯着他,徐某便用树枝想要赶走黑狗,但黑狗却不停凑近进行纠缠,徐某在躲避时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摔伤。事发后,狗主人花某陪同就医,支付医药费466元,并补偿徐某200元。次日,徐某仍感到胸部疼痛,并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复查,经检查确认存在肋骨骨折的情况,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徐某再次联系花某处理,却遭拒绝。花某表示,其当时不在家中,黑狗是自己从家里跑出来的,自己没有过错。徐某遂将花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22823.80元。最终,法院判决花某赔偿徐某损失共112965.21元。花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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