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出台的政策不少涉及到“连坐制度”。“连坐”是否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有关“连坐”规定的新闻频频登上热搜,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权利进行限制的“株连政策”是否恰当,引起诸多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认为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是不合理的,既违背了“罪责自负”“无罪不罚”的法治精神,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他认为,应该采取更加公正合理的措施来惩治犯罪,同时保护罪犯家属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认为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应彻底摒弃限制其涉罪人员的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否则会损害受影响人员的合法权利,对他们极不公平。
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也积极做出回应,在2023年度备案审查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祸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法工委与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有关机关对通告予以废止,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
[注 有关通告指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的通告,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