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8世纪的中国,缙绅和绅衿成为大中地主的主要来源,他们靠特权积聚财富,其利益同商品生产和市场都不存在直接的联系,至少市场不是他们获取财富的最主要的途径。受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影响,“君子不言利”成为士大夫阶层的共同道德标准。中国封建社会只给读书做官的人以优隆的社会地位,经商致富的人始终得不到社会真正的尊重。从事商业化经营的地主一旦经营致富,便放弃直接经营,转入到出租地主行列:他们常会通过买功名、捐官爵,摇身一变为缙绅地主。
18世纪的英国,政途不是唯一的出路,地主依财产取得相应的政治地位,既可通过经济的手段(主要是作为一个地产所有者)取得社会地位,也可因担任政府高官显职获得爵位,殊途而同归,似乎不存在款优孰劣之分。在商业化的浪潮中,封建领主向地主转化,他们掠夺资源、看重功利和效益,不但经营企业化的农业,而且普遍涉足工商业。作为土地所有者,他们并非仅仪是坐收地租的寄生者,更是直接参与了资本主义农业的改造(圈地运动),而且成为地产改良的重要投资人。
——摘编自徐浩《18世纪中英商品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