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进入新时代,社会各界对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呼声不断高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2022年7月,根据党中央批准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法工委经与中央宣传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36家中央有关部门、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很多普通民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确立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方略。爱国主义教育法聚焦于保障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材料二 2023年5月,重庆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到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征询任务,考虑到青少年群体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人群,工作人员走进重庆市南开中学认真倾听师生的意见。会上,有5名中学生共提出了12条立法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青年学生的家国情怀以及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入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