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前沿】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是基于惩治海洋污染和推进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这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海洋护盾】
国务院发展改革、水行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生命健康。 |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公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检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