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地位十分重要。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多次提出涉及长江流域立法的议案和建议。历经三次审议,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这部法律是首部全国性流域立法。2021年3月1日,该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的决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江保护相关工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体系,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1)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有何意义?
(2)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制定过程所体现的政治生活道理。
(3)结合材料分析政府应如何落实长江保护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