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美国总统可提名大法官,可否决国会的法律;美国国会可弹动总统,总统提名大法官须经参议院批准;美国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无效。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州政府的官员由各州自行选举产生,联邦政府无权任命州长或州级官员。
——摘编自1787年美国宪法
材料二 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从许多方面来看都是美国革命的一个直接后果,但它要解决的问题却不同于美国革命,而和一个半世纪以前爆发的英国革命如出一辙……然而和英国革命比较起来,法国革命又显得更经典一些,因为它对封建因素的革除最为彻底……法国革命是全球性的政治民主化潮流开启的标志。
——摘编自马克《世界文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