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某因需要陪护父亲手术,先后向所在公司申请年假2天、事假8天,公司相关人员皆同意批准。后因张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仍需陪护,张某又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未予批准。张某继续陪护父亲,请假期间一直坚持通过线上协助办公。后公司向张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认为公司违法解约,仲裁未果后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不予批假,显然不近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的行为,显属不当。终审判决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结合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
对于该案的判决依据,你赞同的是( )①用人单位应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人权
②对生病的父母进行照顾和陪护,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③张某存在旷工行为,公司有权自主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④用人单位应当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权,维护公司劳动秩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2)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该案中( )①张某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
②该公司违背了宪法原则
③张某最终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了争议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考点】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权利守程序;
树立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