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某因需要陪护父亲手术,先后向所在公司申请年假2天、事假8天,公司相关人员皆同意批准。后因张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仍需陪护,张某又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未予批准。张某继续陪护父亲,请假期间一直坚持通过线上协助办公。后公司向张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认为公司违法解约,仲裁未果后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不予批假,显然不近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的行为,显属不当。终审判决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结合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1) 对于该案的判决依据,你赞同的是(     )

①用人单位应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人权

②对生病的父母进行照顾和陪护,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③张某存在旷工行为,公司有权自主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④用人单位应当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权,维护公司劳动秩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2)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该案中(     )

①张某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

②该公司违背了宪法原则

③张某最终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了争议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考点】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权利守程序; 树立法治意识;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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