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公元前314年秦灭蜀之初,在四川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制并用的政策。到秦昭王时,由于秦在蜀地成功地进行了土地制度变革,造就了大批拥护秦国政权的个体小农,从而争取到广大蜀人的支持,因而借口“蜀侯馆反”,诛之而国除。公元前311年,泰惠文王令张仪、张若修筑成都城池,将商业市肆集中到少城南部加以统一管理,形成规模很大的“成都市”,推动了蜀地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使蜀地的工商业者也成为秦制的积极拥护者。
——摘编自段渝《论秦汉王朝对巴蜀的改造》
材料二:综观整个清代,四川地区在清朝经略西藏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四川境内的康区,“东起打箭炉之折多山,西至前藏之丹达山”,是四川的通藏要道。清人曾言:“本朝抚辑西藏,至于再,至于三,均由四川之打箭炉征兵入藏。”清朝在四川通藏要地储备粮饷,以随时应对西藏局势。清军入藏的军饷、驻藏官员俸禄和西藏僧俗官员津贴的供给,均由四川负责。总之,清朝对西藏的经略离不开四川在各个方面的支撑,体现了作为朝廷直辖行省对于藩部地区的控制价值。
——邓涛《藩部经略与直省支撑——四川在清朝治理西藏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