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五一口号”,主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响应这一号召,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新政协的筹备。由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产生政府,是这一时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最主要的特点。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6名副主席中,有民革主席李济深、民盟主席张澜和无党派人士宋庆龄。中央人民政府56名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26人。民主党派人士广泛参政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新中国国家机构的建立,必需大量的有治国经验的人才,安排民主党派人士进入政府也是一个必须的过程。民主党派中拥有一批成熟的政治家,成员文化素质较高,拥有丰富的科技知识和经济管理经验,有很强的号召力和政治影响。
1954年12月21日,人民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指出政协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这样,“中国人民政协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存在和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摘编自张涛《新中国建立初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特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