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世纪后期,美国东北部和中西部的大城市以及南部和西部的新兴城市在工业化推动下迅速扩张,吸引了大量移民,城市公共服务不堪重负,导致当时出现了大片贫民窟。其中,住房问题首先引起改革者和政府的关注。19世纪末,美国国会曾发起专门委员会调查城市贫民窟问题,但并未出台系统的城市政策;尽管20世纪初的市政改革席卷美国多地,但改革者们主要以城市或州政府为平台,鲜少推动联邦城市政策的出台。在20世纪20年代的经济繁荣时期,利用贷款购买住房成为许多中产阶级家庭的选择。
——摘编自李文硕《寻找“合适的衰败区”:联邦与城市关系视角下的美国城市更新》
材料二 20世纪30年代,受经济危机的打击,美国很多失业者因还不起抵押贷款本息而失去了住房,无家可归者冲击了建筑业,老龄人、低收入者、军人更是急需住宅。1934——1937年,美国联邦政府修建2.2万套住宅以低价租给贫困家庭,但这种做法并不能根本解决住房问题⋯⋯1964年9月,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了综合住宅法。根据这一法令,联邦政府拨款7.25亿美元用于都市重建,贷款1.5亿美元用于农村住宅建设,7500万美元用于老年住房贷款,共计11亿美元。1965年8月,约翰逊签署住房和都市发展法案,对住不起体面住房的穷人给以租金补贴,增建24万套住宅,拨款29亿美元用于城市更新。
——摘编自刘绪贻等主编《美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