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门头沟区某校八年级(2)班开展了“努力学习宪法,争当宪法卫士”的专题学习活动。
【实践走访】同学们走访了一些国家机构,拍摄了以下照片。
【摘抄法律】在学法过程中,同学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摘选了以下法律条文。
序号 | 法律条文 |
① |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
② |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③ |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
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