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制举是唐代科举中一种特殊的选才形式,唐代制举效仿汉代察举,多在新君即位、改易年号或重大事件发生之际开设,由皇帝亲自下诏选拔贤良人才,以表达乐善求贤之意,唐高宗以后制举逐渐成为科举制的科目之一。新君通过制举选贤的形式与天下对话,借此表明自己是一位招贤纳士的仁德之君,意欲广纳贤才、励精图治,令天下人臣服于其统治,从而确保统治权力的平稳过渡。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从唐太宗一直到唐文宗的十四位皇帝有十三位在登基之时开设制举。
——摘编自田子爽《从皇帝即位改元看唐王朝的制举选贤》
材料二 科举考试可以说是一种最淡化个人与其家族关系的一种制度。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必须由文章来集中表现,由此,“以文取人”就有了绝对、完全的意义。宋代还采取了禁“公荐”、禁座主与门生建立密切关系和举行殿试等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人格淡化、面对天子、取士之途趋一、考试内容趋一的种种发展,都意味着科举越来越以一种尽量客观中立、平等的标准来对待所有报考者。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