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自古以来,西南地区就生活着许多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这里地形复杂,山地、高原、盆地、河谷平原相间分布。居住在盆地和平原的民族从事农耕,形成邑聚和政权;而山地民族则“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各民族的交流交往在深度和频度上都较易进行。但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地区内的整合度较低,难以形成强大的政权。同样的原因,中原政权向西南的开拓也难以迅速推进,只能渐次推进“以夏变夷”的进程。双方的冲突与交融进程不像北方地区那样大开大合。这种独特的民族关系被一些学者称为古代民族关系史中的“西南类型”。
材料二 与西北、东北边疆不同,早在秦汉时期中央政府就已经在西南地区设置了直辖郡县。但中央的直接控制区仅限于郡县治所,大致呈点状或线状分布。在郡县治所之外,则通过册封、羁縻等形式由少数民族上层治理。经过唐宋的反复之后,元代对西南的管辖重新强化。中央政府不仅可以撤并土司,还可以征发士兵和赋税。清代则实施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尽管各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多样,却均“有着向定居农耕过渡和发展的清晰脉络”。到了清代,远在边陲的云南也被视为内地十八行省之一。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黄纯艳、潘先林《古代民族关系史的“西南类型”其于〈西南古民族关系史稿〉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