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上海市普陀区一男子唐某,性情急躁,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冲动,甚至暴跳如雷,情绪如“急风暴雨”。2023年3月,家住小区5楼的唐某酒后因琐事和妻子发生争吵,为了泄愤,气急败坏的他竟然向楼下扔砸家具,最后竟把一台42寸液晶电视扔到楼下,引发居民众怒。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3年5月,普陀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唐某提起公诉。普陀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店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