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针对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普遍缺乏积极性的前提下,实行政策上调整,这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摘自《复兴之路》
材料 推进农村改革的中央一号文件
时间
文件
内容说明
1983年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
《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要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的产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允许农村社会资金自由流动,允许农民经商,发展社队企业,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此后,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乡镇企业”。
1986年
《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要求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摘编自李平《中国档案》
材料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晋江是一个典型的穷县。1981年,福建省委召开专题电话会,在全省农村推动和落实生产责任制。晋江人民压抑已久的生产热情、创造活力得到释放。晋江农民纷纷利用“闲资金、闲房、闲散劳动力”等有利条件创办乡镇企业,1981—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单位总数增长1.87倍,总收入增长3.27倍。
——摘编自张东奇《试述项南对晋江改革开放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