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拿破仑法典》第5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法进行判决。”法官所应该做的,被认为仅是把有关的法律条文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去的机械性工作,不能有任何创造。所以,“民法系”的特点是(     )
A. 以判例法为主 B. 强调法律至上 C. 法官地位突出 D. 以成文法为主
【考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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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容易
基础巩固
能力提升
变式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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