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规则 凝聚法治】

材料一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首次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会被处以20元的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会被处以50元罚款。市民石某未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被惠山交警大队民警拦下并被依法作出警告和罚款20元的处罚。

材料二   事后,石某对被交警处罚之事很不服气,认为平时也有不少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因为没有遇到交警执法而未被处罚。他只是运气不好,碰到交警执法而被处罚。

(1) 材料一中,市民石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 针对材料二中石某的观点,请从自由与规则的关系角度,对他进行劝说。
【考点】
自由与规则的关系; 违法行为的含义与分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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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普通
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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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材料一  违法无小事,无论哪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刘某因违规停车被交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民事违法行为

②聂某某因非法狩猎野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行政违法行为

③某公司因擅用方某照片进行商业宣传被判赔偿500元。

刑事违法行为

材料二  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妨害安全驾驶罪一案,引起社会关注。

【案情回顾】2023年5月某天,李某某在乘坐客车途中睡着了,致使其没有听到驾驶员的下车提示,错过了下车时机。醒来后,李某某发现错过了下车点,便去到驾驶室位置质问驾驶员为何不叫自己下车,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李某某不听驾驶员、乘客劝阻,强行扭动正在行驶状态的客车钥匙,致使载有21人的车辆熄火失控、偏离行驶轨迹滑行至路边,所幸未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害。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宣告缓刑,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律链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将左边案例与右边的违法行为类别正确地连线。
(2) 自由与规则不可分。结合材料二,请运用“规则和自由的关系”有关知识,评析李某某的行为。
材料分析题 普通
2. 被宠物犬紧追不舍,女孩摔倒骨折,对于宠物没有直接撕咬或碰撞导致的伤害,宠物犬主人应该承担责任吗?请阅读下列材料,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回答问题。

2023年6月,8岁的小乐在小区玩耍时,被陈某饲养的未拴绳宠物犬追赶,小乐在奔跑中不慎摔倒在地,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其右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出院后,小乐父亲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事宜,但陈某坚称宠物犬并未撕咬小乐,只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2023年8月,小乐及其父亲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陈某赔偿小乐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29296.13元。

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招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告摔倒并非宠物犬直接接触所致,但饲养动物的危险性不仅限于撕咬等肢体接触,蹿跳、追赶等非接触性行为所引起的伤害也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范畴,且陈某出门遛狗未拴绳牵领,也无法证明原告对其定物有主动挑逗、投打等故意情形,因此,陈某应对小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 有人认为:“陈某未管好自己的宠物狗,给小乐及家人造成了近3万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请你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批驳。
(2) 陈某为小乐的损失承担了全部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谈谈该案带给你的启示。
材料分析题 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