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重农强农惠农作为履职行权的重中之重,谋划实施一系列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烟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用法治力量守护乡风乡韵
市人大常委会从加强法治建设入手,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不断擦亮乡村振兴的“蔚蓝底色”。在立法过程中,坚守生态优先原则,先后制定了《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高标准完成立法后评估和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涉农区市进行随机抽查、突击暗访,助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代表联络站情系“三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建、管、用”并举,在全市162处镇街全部设立代表联络站,实现各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全覆盖,畅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烟台市人大代表赴某村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了解到“菜贱伤农”情况后,展开实地调研,联名提出《关于提升农民网上销售能力多渠道解决销售难问题的建议》。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积极回应,摸排蔬菜滞销情况、帮助对接市场、强化流通服务,有效缓解了农民卖菜难,人大制度优势实打实地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暖心事”。
结合材料,运用“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知识,说明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行权对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意义。